(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3日電)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後,未來包括蘇建和案、陸正案等重案被告,都有機會因案件審理超過8 年未定讞,向法院聲請減刑,有望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。

速審法規定,刑事案件審理超過8 年,被告得聲請酌減其刑;審判期間,被告最長羈押期限訂為8 年,重罪羈押不再無期限;已多次獲判無罪案件,檢察官上訴將受限制。

由於速審法可溯及既往,使得包括蘇建和案、陸正案等纏訟多年案件的被告,未來有可能受益速審法,獲得減刑。

目前纏訟超過8 年的矚目刑案,包括民國76年的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(主要被告為邱和順,在押中)、80年間汐止吳銘漢夫婦被殺案(主要被告蘇建和、劉秉郎、莊林勳,已停押)、85年間律師周德勝命案(主要被告蕭仁俊,在押中)等。

前述案件被告均被法院判死刑,案件並多次在二、三審間來回。依速審法規定,他們未來都可向法院聲請減刑,若獲法官採納,有機會逃過死刑。

被告雖有權聲請減刑,但不代表一定可獲減刑。司法院刑事廳法官蘇素娥指出,法院會審酌案件延宕是否為被告自身因素所致,或是案件是否過於複雜,不一定被告提減刑,就一定會過。

此外,法界人士分析,蘇案3 被告,雖依速審法規定可聲請減刑,但因蘇建和等人主張無罪,若聲請減刑,無異認罪妥協,速審法對被告不一定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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